魏云中返回大同府之后,数次前往票号询问贷款一事。

    在此之前,王则之开办的票号,只是对内经营,主要的功能就是给军士们发饷。

    对外的事项却是没有开展。

    不过,王则之早就在准备对外开办了,只是他需要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。

    给魏云中贷款就是一个不错的机会。

    当魏云中走的那日,王则之就已经安排人把他的画像,还有贷款的事项传到了票号里。

    魏云中返回大同府的第一日,先问了一下利息是怎么算的。

    当票号中的掌柜告诉他,一年收七分利息的时候,魏云中大骂一声,拂袖而去。

    此时的七分也就是百分之七。

    当他回到王则之在大同府城北,总镇署的旧址上建起来的办事大厅的时候,魏云中才冷静下来。

    他仔细的回想了一下,票号里的掌柜好像说的是一年七分的利息,并不是一个月七分。

    如果一个月七分,一年十二个月,利滚利,到时候光利息就是一笔巨款。

    可是,如果一年七分利的话,算下来并没有多少钱。

    魏云中并不是一个好面子的人,当他想到一年的利息才这么点的时候,他又赶到了票号询问起贷款的事情。

    票号的掌柜告诉他,想要从这里贷款,需要有抵押物。

    抵押的物品可以是房产,也可以是地产。

    可是魏云中一生清廉,他手里既没有房产,也没有地产,一时半会儿不知道怎么办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,票号的掌柜告诉他,可以把大同府抵押给票号。

    到时候票号从往来大同府城的商人收税,把贷款补上,或者从大同府城内经商的商户们手里收取商税,到时候用税款来还贷款。

    魏云中听到这里的时候,再次大怒,扯开嗓门高声叫骂,说是此举乃窃国之法,再次拂袖而去。

    不是魏云中不愿意,二十魏云中不敢,要知道商税可是崇祯皇帝亲自废除的。